《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是2010年国务院日前正式批准实施的重要规划,明确了长江三角洲地区发展的战略定位,即亚太地区重要的国际门户、全球重要的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中心、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级城市群;到2015年,长三角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近期,受省发改委区域处委托,“中心”投资咨询一处承担了《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后评价工作。项目组在各年度《长江三角洲地区合作与发展报告》、各地级市、专题组总结报告的基础上,认真总结了2010年以来《规划》各项举措的落实情况、成效和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规划》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对未来《规划》的合理化建议,并与区域处开展了多轮交流,形成《长江三角洲区域规划实施情况自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