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心概况
业务实绩
新闻中心
党建文化
资质荣誉
人力资源
联系我们
经营宗旨
中心简介
组织架构
企业文化
业务版块
主要业绩
优秀成果
项目公示
图片新闻
中心动态
通知公告
业务动态
行业资讯
主题教育
文体活动
资质资信
荣誉证书
人才招聘
员工风采
新闻中心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中心动态
财政部:严禁以PPP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
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字体大小:
小
中
大
财政部近日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财政管理暂行办法》,强调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
PPP
项目的监督管理,切实保障项目运行质量,严禁以
PPP
项目名义举借政府债务。(来源: 中国政府网)
上一篇:
人社部等25部门指导推动老年宜居环境建设
下一篇:
国办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指导意见》
友情链接:
江苏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江苏省工程咨询协会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