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江苏省工程咨询中心顺利完成《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送审稿)》编制工作,并报省政府办公厅审批。
2016年7月,根据国务院汪洋副总理到我省视察太湖防汛抗洪期间提出实施新一轮太湖治理的要求,省政府提出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编制《江苏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中心”借以多年在我省太湖流域的治理经验积累,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承担了我省“十三五”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行动方案的编制工作。
《行动方案》通过总结回顾“十二五”治太工作的成功经验和主要存在问题,围绕“精准识别、精准决策、精准施策以及精准管理”的“精准治太”基本理念,提出我省“十三五”治太总体目标思路,围绕实现更高水平“两个确保”、全面实施氮磷污染控制、持续推进生态修复以及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四大重点任务”和“7大类工程”。构建我省治太项目储备库,制定储备库动态调整机制,以“年度太湖治理项目投资指南”为指引,引导地方制定治太年度实施计划。同时突破目前以项目投资为主导因子的切块分配方式,加大考核断面水质和污染物减排权重,进一步加大向重点治理区域倾斜的力度。简化切块地方资金项目安排程序,强化项目安排与断面水质及污染物减排的衔接,将治太专项资金项目审核备案改为抄送备案,扩大地方自主决策的权利,提高精准治太力度。
下一步,我“中心”将配合省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修订、治太项目储备库建设以及“年度太湖治理项目投资指南”编制等相关工作,以确保我省顺利完成治太总体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