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苏州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了《苏州市“十三五”重点流域综合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评审会,苏州市容市政局、水利局、环保局(太湖办),各市(县)、区发改委(局),工业园区经发委,高新区经发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与会代表一致通过《治理方案》评审。评审认为:《治理方案》思路清晰、目标明确、内容完整、措施可行,是“十三五”时期申请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预算内投资等国家相关投资的重要依据。
该《治理方案》是受苏州市发展改革委委托,由我“中心”环资处组织编制完成。会后,项目组将对《治理方案》相关内容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早日上报市政府正式发布。(环资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