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再生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阜宁县东沟镇创业路8号,租赁盐城市同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土地4500平方米,租赁标准厂房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鞋材加工、塑料及塑料制品加工与销售,购置粉碎机、拌料机、造粒机等设备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PVC再生塑料2000吨、PVC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2000吨。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阜宁县康林鞋材加工厂
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66860083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杨工
联系电话:025-85280653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缓减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 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本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6)公众对项目建设带来的环境影响的态度。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以信函、传真、电子邮箱或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结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至2017年12月8日,共十个工作日。
阜宁县康林鞋材加工厂
201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