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再生塑料制品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阜宁县东沟镇创业路8号,租赁盐城市同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土地4500平方米,租赁标准厂房3500平方米,主要从事鞋材加工、塑料及塑料制品加工与销售,购置粉碎机、拌料机、造粒机等设备26台套,项目建成后可年产PVC再生塑料2000吨、PVC再生塑料颗粒1000吨、PE再生塑料颗粒2000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废气:建设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挤塑造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TVO及食堂油烟。
2、废水:建设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初期雨水、冷却水以及生活污水。
3、噪声:建设项目噪声主要为各类设备噪声、冷却塔噪声、各类机床噪声及空压机噪声等。
4、固废:建设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熔融废渣、废滤网、化粪池污泥、水喷淋尘渣、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及废活性炭。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粉碎粉尘、挤塑造粒过程产生的颗粒物、TVOC经集气罩收集+水喷淋吸收+除雾器除雾+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食堂烟道高空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营运期,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时,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将使下风向大气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有所增加,但增量不大,低于相应的评价标准限值,对周围地区空气质量及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接管之至阜宁县东益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租赁方已建污水管网和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阜宁县东益水务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老恒河。综上所述,本项目对周边河流影响较小。
3、噪声: 建设项目产噪设备,采用隔声、消声、吸声等措施有效治理,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要求,不会改变厂区周围的声环境功能。
4、固废: 生活垃圾和化粪池污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熔融废渣、废滤网和水喷淋尘渣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项目固废均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相关规划要求;营运期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达标排放;通过预测,项目建成后能确保周围环境功能不下降。因此,从环保角度来讲,本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被征求意见的公众包括受建设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个体。
2、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您是否知道/了解该地区拟建设该项目;
(3)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是;
(4)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2018年1月22日-2018年2月2日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将采取问卷调查方式,征求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七、建设单位与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阜宁县康林鞋材加工厂
联系地址:阜宁县东沟镇创业路8号
项目联系人:金女士
联系电话:18668600838
阜宁县康林鞋材加工厂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