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中的相关规定,现公示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土壤修复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土壤修复工程
建设单位: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东路25号
投资金额:240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土壤修复面积1269.2m2,修复土方量2989.84m3,约5381.71t。采用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达到修复目标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东路25号
邮政编码:226007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513-85233336
电子邮箱:ntpgb@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25-85284669
电子邮箱:267261462@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接受委托-搜集资料-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确定评价等级和评价内容-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编写报告书-环保部门审查,其中公众参与将贯穿其中。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在现场踏勘、工程分析的基础上,分析本项目修复期所造成的各类环境影响,针对不利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修复期的环境影响、环境保护措施等环保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七、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