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土壤修复工程
投资金额:240万元
工程地点: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东路25号
工程人数:总定员为36人
工期安排:136天
工程内容及规模:本工程土壤修复面积1269.2m2,修复土方量2989.84m3,约5381.71t。采用化学氧化修复技术对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达到修复目标要求
二、 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废水:本项目修复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基坑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接管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基坑水和初期雨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土壤拌和。
废气:污染土壤开挖后,基坑和污染土壤堆置区内可能会散发刺激性气味,拟采用气味抑制剂和塑料覆盖膜来控制裸露土壤的气味散发;针对施工过程挖掘和转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场地设围墙,采取加强工地洒水。
固废:废包装物回收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固废经妥善处置后排放量为零。
噪声:施工过程中噪声产生源主要为挖掘机、运输车辆、筛分机和空气压缩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动力、机械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加强日常管理及维修保养工作,避免异常噪音的产生。夜间需要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建设项目在落实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建设项目基坑水和初期雨水经污水处理系统预处理后回用于土壤拌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气味抑制剂和塑料覆盖膜来控制裸露土壤的气味散发,粉尘采取洒水抑尘,封闭运输;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加强维护,远离厂界设置;固废均进行分类收集、有效处置。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开发建设符合崇川区用地规划、产业规划;建设项目属于[N7729]其他污染治理行业,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正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限制类或淘汰类项目。建设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和限制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项目采用现有国内外成熟可靠的生产工艺技术,通过引进先进的设备、优化生产工艺流程,降低了施工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项目根据土壤污染类别及程度分别选用不同修复技术路线。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的过程中,公众如想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本项目环评补充信息,从本信息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本项目审批前同样到以上地点索取。联系电话025-85284690,邮箱nian1215@.163.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确定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以建设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2.5km范围),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①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②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③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④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拟在发布此信息公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后,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征求公众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提交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建设单位:江苏宏信化工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