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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80万只快递塑料袋项目环评公示

时间: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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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拟于盐城市芦蒲镇工业园18号建设年产2880万只快递塑料袋项目,本公司投资1026万元,租赁坐落在江苏省阜宁县芦蒲镇工业园18号的土地6亩,租用厂房2100平方米,购置吹膜机、边封制袋机等设备进行加工塑料快递袋,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2880万只快递塑料袋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海涛          联系电话:1525113388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25-85280277

四、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880万只快递塑料袋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中限制类与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可行性:

   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坐落在江苏省阜宁县芦蒲镇工业园18号的土地6亩,租用厂房2100平方米,根据阜宁县总体规划可知,本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选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要求,选址合理。

3)建设项目污染物达标排放:

①废水

建设项目运营后,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排入芦蒲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马集大沟。

②废气

建设项目运营期热熔吹膜有机废气通过配套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处理后排放;其余未捕集的有机废气通过车间机械通风系统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以生产车间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禁止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目标。同时,厂区内种植绿色植物以净化空气,确保厂界废气达标。

③噪声

项目实施后,为了使厂界噪声达标,建设单位需落实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B、将产生高噪音的声源设置在距离厂界较远的位置,利用厂内部建筑物的阻隔作用及声波本身的衰减来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C、加强管理和厂区绿化。

④固废

建设项目运营期间的固体废物都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如何

5)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公示时间段及主要方式

公示时间段:本公示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或者重新审核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江苏亚孟森包装科技有限公司

20171225